協會是直銷業者與政府、立法單位、執法單位、學術界、媒體及消費者等多元社會中,各種相關社會成員的溝通橋樑。多年來協會不僅善盡公益的社會責任,更導引產業朝向健全的發展。這一路走來,直銷協會的角色與功能,展現在各項工作成果中。
1. 致力於直銷相關法令的研究與推動
十幾年前,正派直銷業者在無法可尋的狀況下,辛苦經營,不僅要面對非法業者的惡性 競爭,還要面對消費者的異樣眼光。直銷協會的創始會員,在多次主動與政府部門的溝通下,共同催 生了中華民國第一個有關直銷事業的管理辦法─「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以及禁止不正當業者的「公平交易法」。
直銷協會主動提供政府相關部門有關的資訊,除了能儘快建立一套遊戲規則外,也適時的將業者的心聲表達給相關單位知曉,使法規的設置更加盡善盡美。首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志剛先生與第二任主任委員趙揚清女士,都曾經在公開場合讚揚過直銷協會對制定及宣導法令的努力,扮演著政府與業界的重要橋樑。顯見直銷協會對法令推動 所作的努力。除了協助政府部門制定法令外,直銷協會對內更做到宣傳及教育的功能。對於懼怕新法規的不知情業者,協會透過座談會的方式,讓業者充分了解各項條例的精神,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2. 貫徹以「消費者為導向」的經營理念
直銷是一種「直接面對消費者」的銷售行為,在銷售的過程中,消費者是最為重要的服務對象,直銷商所必須具備的就是服務的精神,如何贏得消費者對產品及直銷商的服務信賴、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遂成為業者的首要課題。於是,舉凡與消費者權益有關的法令規範,都是直銷協會必須研究及加以宣導的範圍。在消費者保護法及健康食品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之前,協會就曾多方收集資料,研擬其中有關直銷事業的條文,讓業者透過面對面的討論方式,釐清對法律條文的認識,以協助業者提出因應之道。
3. 自我約束提昇直銷業的形象
事實上,我國對於直銷業的相關法令仍不夠周延。業者及消費大眾,除了依靠政府有限的法令保護之外,最重要的還是業者的自我約束力,以藉由業界本身的自發性 ,形成一種主動的約束規範,提昇直銷業的形象。直銷協會近年來積極推動的「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商德約法」就是實例之一。
協會自從「世界直銷聯盟商德約法」通過後,即著手進行內文的翻譯工作,並採納各方意見及考量國內的風俗民情,草擬一份「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商德約法草案」,為使約法早日付諸執行,協會在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中,提案成立「商德約法委員會」,專責相關會務。1995年12月,協會在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中,獲得大會通過商德約法,並已在1996年6月1日正式實施。
4. 教育社會大眾正確的直銷觀念
從1991年開始,協會即透過一系列大專院校演講的活動,將直銷介紹給新一代。多年來_已經舉辦過十幾場的巡迴演說,範圍遍及全省各地的大專院校,直接灌輸新一代正確的直銷觀念。此外,協會還以基金贊助方式,支持有志從事直銷事業研究工作的教授、學者,並將其研究成果公佈予社會大眾,以導正大眾對直銷的印象。除了直接的面對面宣導外_協會也積極與媒體溝通,不定期刊登宣導廣告,也印製各種手冊,例如:「如何辨認老鼠會?」、「如何落實消保法?」等,免費提供消費者索取,以建立社會大眾對直銷的正確觀念。 |